青岛市交通运输局《违法行为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当事人:青岛嘉荣祥海运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*********141G
经调查,本机关认为你(单位)所属“凯塔”轮《船舶营业运输证》有效期为2023年1月19日-2023年7月1日,该船舶营运证件已于2023年7月1日到期。2023年7月1日以来,“凯塔”轮在浙江、福建、广东等地海事部门报备进出港作业18次,共计71个航次,其中从事水路运输累计违法收入62.73万元。你公司使用《船舶营业运输证》已失效的“凯塔”轮进行水路运输经营活动。证据材料有:询问笔录、运输合同、对账单、进出港报告信息。你公司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行为,违反了《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第八条的规定,依据《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本机关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陆拾贰万柒仟叁佰元整,罚款陆拾贰万柒仟叁佰元整处罚决定。
因本机关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《违法行为通知书》。限你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《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五条的规定,你(单位)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,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,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的规定,你(单位)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;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,视为你(单位)放弃听证的权利。
联系地址:青岛市市南区金湖路26号 ?邮编:266000
联系人:王洪波 ?联系电话:0532-807926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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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青岛市交通运输局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24年4月12日